增值税免税有望扩至农产品流通环节 ,餐饮等商贸服务业营业税或由5%恢复到4%商贸服务企业“减负”可期。
本报记者11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相关部委已经制定规划,旨在推动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为商贸服务企业带来重大利好。
规划建议,逐步将增值税免税政策由鲜活农产品生产扩大到流通环节,让农产品流通企业也能享受农产品惠政;降低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税负,将营业税由5%恢复到4%,有条件的将逐步改征增值税。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下一阶段将扩大增值税范围”,全国政协委员、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这一重大事项一旦实施,意味着我国在结构性减税方面又迈出一大步,即减少第三产业经营主体的税负,鼓励产业升级换代,鼓励第三产业。
服务业力推结构调整
一叶知秋。就整个现代服务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而言,商贸服务仅为其中一环。
记者获悉,“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和重点领域改革规划已在编制,其中成型方案已报送国务院审批。规划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多方面给予现代服务业更多支持。
截至目前,在我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出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最高值的同时,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不仅低于中等收入和发达收入国家,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
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比2009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提到,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并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提升到“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高度。
《建议》还特别指出,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服务业将迎来难得机遇。”社科院财贸所服务经济研究室主任夏杰长分析称,宏观政策环境有利于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深度和广度将加速拓展。与此同时,明显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也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发展空间。
“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将迎来服务经济时代。”夏杰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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