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宏观调控取消信贷规模指标,代之以社会融资规模指标,是一种探索和创新 资料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同时要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好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融资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近日撰文指出,金融宏观调控取消信贷规模指标,代之以社会融资规模指标,是一种探索和创新,适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符合金融宏观调控的市场化方向。
社会融资总量成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简而言之,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7日指出,目前广义货币(M2)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暂时不会被社会融资规模所替代的,但是用社会融资规模来替代公布贷款增加的额度是有可能的。她指出,社会上的各种融资工具,包括股票、债券、信托、投资基金等不创造信用货币,但是它们会改变货币的构成,即M1和M2的比例状况。因而,中央银行有效地控制货币总量和货币结构的时候,除了观察信贷规模,应该更多地观察社会融资总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董事长苏宁日前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我国去年是7.6万亿元的贷款规模,而社会融资总量恐怕超过14万亿元,也就是说,即使完全控制住贷款规模,也解决不了社会融资过度的问题,因此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调控的概念,是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统计,提高调控水平。
盛松成也认为,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适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一般都要根据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中间目标。
同时,社会融资规模也是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关联性更显著的中间目标。实证分析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社会融资规模与主要经济指标相互关系更紧密,尤其是与物价关系较为紧密。
此外,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可以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结合起来,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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