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区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中央财政拟投百亿


时间:2011-02-25





备受各方关注而又一直秘而不宣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终于被揭开一角面纱。

  本报记者获悉,按照这一规划,全国有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等14个省区被纳入“十二五”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有138个区域被列为重点治理区域,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的4452家企业被纳入重点监控。

  据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确认,这些企业当中,包括江西铜业、金川矿业、云南铜业、株洲冶炼等上市公司。

  “尤其是过去造成过污染的企业和区域,比如湖南湘江流域、安徽怀宁这些地方,将得到重点治理。”这位人士说。

  根据这一规则,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要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

  “重金属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还是第一次,而且是要求把排放总量降下来,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把排放上升的速度降下来”,一位环保界人士对此评价说,这么大的减排幅度对被纳入重点监控的企业会有比较大的影响。

  14省区被列为治理重点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规划中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的4452家企业,来自新疆、宁夏、青海、甘肃、 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山东、江西、安徽、福建18个省区。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被列为重点治理省区。

  “新疆、宁夏、西藏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很少,只有很少几个,湖南列入的企业尤其多。”这位人士说。

  据他介绍,此次重点区域划分即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包括涉重产业密集地区或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区域,原则上落实到区县层次。

  至于重点区域的选择标准,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说,一是涉重金属产业密集地区,或者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投诉事件多发企业多的区县;二是单位面积的重金属产生量大,或者涉重金属产业产值(产品)较高、涉重金融产业集中的区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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