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城市打响新一轮限购战,国八条地方细则加速落地


时间:2011-02-23





  多个城市楼市调控细则各有侧重

  青岛 恢复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收取标准: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上海 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试点;

  2011年筹建保障性住房22万套。

  北京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纳税满5年;

  2011年底前公租房入住1万户以上。

  成都 未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购房需纳税年限;

  开发商提交的商品住宅预售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

  广州 未满18岁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

  执行“卖一可再买一”原则,保护改善型需求。

  石家庄 确定调控细则“有效期”为

  2011年2月19日-2011年12月31日。

  天津 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产广告公开曝光。

  资料来源:青岛、上海、北京等政府网站

  综合新华社上海2月21日电 楼市调控“国八条”的地方细则正在加速落地。

  随着天津和石家庄21日推出“国八条”细则,眼下已至少有14个城市出台包括限购细则在内的一系列措施落实楼市调控“国八条”。加上此前已经出台的限购令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目前全国已出台并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已经超过30个。

  专家认为,限购政策将在更多城市实施,严格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全年交易量同比将萎缩两到三成,全国整体成交量或降一成左右,房价存在下调的压力,但全线大幅降价的情况难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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