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实现基层全覆盖


时间:2011-02-23





2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称《工作安排》。在这份工作安排提出的时间表当中可以看到,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是2011年医改工作的重点。

  《工作安排》明确提出2011年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实现基层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并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市场价格,纠缠利益错综复杂。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医改专家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在全国覆盖应该不成问题,但最终能发挥怎样的效果还要看实践中的运行。

  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2011年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所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围绕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还将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卫生部在《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当中还提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检测点,对制度实行情况进行检测评估。

  2009年,我国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制度建立之初的目的是,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并最终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指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一大难点,是其使用环节。

  在现实情况当中,“以药养医”造成的制度结构扭曲,导致医疗机构和医生不愿意使用价格低廉的药物。这种状况也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基本药物制度所要实现的降低药价的目标。

  2011年的《工作安排》当中,除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指导价等安排外,明确提出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配备使用政策,以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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