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上调,汽柴油零售价格再创历史新高


时间:2011-02-21





兔年国内成品油价首次上调

  汽柴油零售价格再创历史新高;发改委称已推迟调价时间、缩小调整幅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发布通知,从20日零时起上调成品油零售价,汽、柴油价各上调350元/吨,相当于90号汽油全国平均零售价每升上调0.26元,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上调0.3元,涨幅为4.5%。调整后,上海地区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39元/升,97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86元/升。

  这是国内成品油兔年第一次调价。上调后,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再次创出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后的历史新高,上一次调价是在2010年12月22日。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上调成品油价在时间点的选择上相当巧妙:位于“两会”之前,又在国家2月15日公布1月CPI(消费物价指数)以及2月18日央行宣布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之后。并且此次调价远超过调价边界条件的规定,截至2月18日,根据息旺能源公布的三地原油(布伦特、迪拜、辛塔)加权均价变化率达11.65%,远超4%的调价边界条件。

  上调为“合理引导消费”

  在布伦特原油期货破百并屡创新高的情况下,国内通胀压力也持续加大。在此背景下,是否上调成品油价格成为了一个两难问题。

  对此,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问答中指出,首先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消费”。建立成品油定价机制,目的就是要使成品油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根据发改委提供的数据, 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00万辆,同比增长32%,如果以每车年耗油1.5吨计算,增加成品油需求就要达到2700万吨,折原油需求为4500万吨左右。2010年中国进口原油2.39亿吨,同比增长17%,石油对外依存度上升3个百分点,超过55%,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石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发改委称,石油消费过快增长已超出“中国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迫切需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促进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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