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去年12月份的经济运行情况。12月份CPI同比上升4.6%,环比上升0.5个百分点。对此,发改委网站1月20日发布了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数据的解读,并对下一步发改委调控物价的工作做了简单介绍。
一、问:12月份CPI回落到4.6 %,较11月回落了0.5个百分点,是哪些因素导致了价格的下降?
(发改委)答:12月份CPI环比上升0.5%,同比上升4.6%,与11月份相比,涨幅分别回落0.6和0.5个百分点。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1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16项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势趋稳。12月份,鲜菜价格环比下降9.4%,降幅比上月加大7.5个百分点;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也出现了不同程度回落,食用植物油、猪肉、蛋、糖、液化石油气、衣着价格环比涨幅分别回落3.6、1.7、1.8、2.0、5.7和1.1个百分点,促使价格总水平环比涨幅明显回落,这是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回落的基础。同时,上一年涨价的翘尾影响消失,也是12月份同比涨幅回落的重要原因。
二、问:请您预测一下,今年一季度CPI将在什么水平运行,影响当前价格运行的有哪些主要因素?
(发改委)答:随着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的效果逐渐显现,消费品价格水平较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由于影响当前价格上涨的一些根本性原因并未消除,一季度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依然较多,包括国际市场输入型传导压力加大、市场涨价预期依然较强、节日需求增加、翘尾影响较大等,预计一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将高位运行。
三、问:国家还将出台哪些政策措施应对价格总水平上涨?
(发改委)答: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一是发展生产。加强田间管理和冬季蔬菜生产,继续加大对北方温室大棚蔬菜支持力度,增加冬春季蔬菜供应。安排好春耕生产,认真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努力稳定化肥价格。二是保障供应。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力度,搞好进出口调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三是安定群众生活。完善补贴制度,尽快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渐得到改善。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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