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务院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工作全面展开。
此前,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工作机制和部门分工。紧接着,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督促检查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部署组成六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督查组,已赴山西省开展督查工作。
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加大粮、糖、油储备投放,每周定期向市场投放国家政策性粮油,仅11月22日—26日一周内就投放政策性储备粮油850万吨。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将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并新增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四个品种。
加强煤电油运调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对部分地区限制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等涉及公众利益用电、强制性停止一些大火电机组发电的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而发改委会同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加大了电煤运输的组织力度。
为保障群众生活,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关于逐步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并联合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应对物价上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了部署。
完善价格调控。据了解,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清理整顿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要求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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