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公布


作者:曹伟    时间:2010-11-19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公布2010年前三季度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公布结果获悉,吉林省的下降幅度最大为5.30%,资源大省山西单位GDP能耗则下降4.24%。而青海省单位GDP能耗则上升2.33% 。

据新华社报道,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后工业产能恢复性增长以及柴达木循环经济项目陆续投产,加之黄河上游拉西瓦等水电站建成运行使青海的发电量同步上升。今年1-7月,青海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了56.85%,三季度青海省单位GDP能耗增幅比上年同期仍上升2.33%,这使得全省单位GDP能耗仍处于高位,国家将青海省1-9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为一级红色预警。记者曹伟

现将2010年1-3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公布如下:

单位GDP能耗上升或下降(±%

北京

-2.05

天津

-1.16

河北

-2.96

山西

-4.24

内蒙古

-2.40

辽宁

-2.84

吉林

-5.30

黑龙江

-3.90

上海

-1.01

江苏

-2.55

浙江

-2.96

安徽

-4.31

福建

-3.00

江西

-2.83

山东

-3.62

河南

-2.98

湖北

-2.55

湖南

-2.40

广东

-2.40

广西

0.44

海南

-3.59

重庆

-4.07

四川

-4.18

贵州

-4.39

云南

-3.79

陕西

-2.36

甘肃

-2.54

青海

2.33

宁夏

0.89

新疆

1.55


单位GDP能耗上升或下降(±%)


说明:

1、计算公式

2、GDP按照不变价格计算。

3、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

4、上表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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