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八大改革攻坚,调整收入分配


时间:2010-10-20





根据五中全会会议公报,“十二五”期间将推进对行政、经济、财税、金融、收入分配、社会事业、城乡等领域的体制进行改革。

  十七届五中全会10月18日闭幕。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将成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框架,并成为下一个五年计划发展的指南。

  根据五中全会会议公报,“十二五”期间将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城乡改革等领域的改革攻坚。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0年中国改革论坛上指出,“十二五”期间,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结构调整着力点必须从重点调整产业结构转向全面调整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和要素投入结构等,改革也将涉及全方位结构调整、涉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等重大任务。

  彭森表示,在“十二五”时期,很多深水区改革要启动,包括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的财税改革,以及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

  八大改革攻坚

  彭森指出,“十二五”期间需要在八大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

  首先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层级,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从制度上更好地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

  彭森认为这项改革尤其关键,“这既是当前改革之后的一个环节,也是下一步推进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他说。

  第二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包括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逐步实现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完善国有资产制度,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革,要大力推进铁路、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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