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充足率上限或提,五大行资本缺口高达数千亿


时间:2010-09-16





继上周日27国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后,有消息称中国监管机构正在酝酿基于《巴塞尔协议III》框架下符合自己国情的新银行业监管规则。新规则拟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高提至15%。

  五大行平均资本缺口2000亿

  最新达成的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全球范围内的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将普通股比例和一级资本充足率由目前的2%和4%分别提高到4.5%和6%,资本充足率维持8%不变。同时还要求建立2.5%的资本留存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有消息称,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即资产规模在5000亿以上的银行,监管层最新规定拟将普通股比例、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设定为6%、8%和10%,相比《巴塞尔协议III》平均提高了2%左右。资本留存设定在0~4%,必要时可以提高到0~5%。另外,还规定了1%的附加资本。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没有附加资本的限制。

  按照以上的定义,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及大多数上市商业银行都可定义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那么,按照以上数据的上限计算,10%的资本充足率加上5%的留存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将达15%;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将达到13%。

  由于中外财务准则的不同,中国的银行财报中只显示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即对应《巴塞尔协议III》中规定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

  根据2010年上半年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半年报数据,本报记者大致计算了一下在15%资本充足率和13%核心资本充足率下上述银行所面临的资金缺口。

  可以看出,农行需要补充的资本和核心资本最多,分别达3626.82亿和3310.49亿。交行最少,分别为621.55亿和891.69亿。同时,五大行总资本缺口达10946.2亿,平均为2189.24亿;一级资本总缺口达11332.19亿,平均2266.44亿。

  2009年全年10万亿的贷款投放使得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由2008年底的12%下降到2009年底的11.4%。

  根据2010年中报显示,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普遍下降。工、农、中、建、交5大银行中,除交行和中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上升外,其他3家普遍下降,农行降幅最大,达1.02%。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