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确定五省八市为首批低碳试点


时间:2010-08-24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决定首先在广东、湖北、辽宁、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杭州、厦门、深圳、贵阳、南昌、保定8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在京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会议要求,上述试点地区应加快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努力建设成中国低碳发展的先行区和实验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低碳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能够帮助中国积累在不同地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探索如何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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