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政府债务负债率38.9% 低于60%警戒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6-11-04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就我国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2015年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如果以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2016年,经全国人大批准,新增中央政府债务限额1.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今后,我国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仍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支撑。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遵循国际通行的黄金法则,依法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开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地方政府适度依法举债集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符合代际公平原则,能够有效节省未来年度相关建设开支,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可以将对应的建设资金调剂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而且,地方政府用债券资金开展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了大量资产,其中有不少属于可变现资产,为今后地方政府偿还到期债务提供了物质保障。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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