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政策加码 强化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04





  保护知识产权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正协同发力加码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加强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成为新一轮施策重点。分析指出,新领域、新业态往往也是知识密集产业,加强这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构建更加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隐蔽性提高,执法难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冀玮近日表示,总体看来,网络侵权假冒蔓延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当前的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微商等新商业模式的监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


  在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微信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微信处理版权侵权信息超12万条,其中包括文字抄袭类侵权超6万条,影视作品侵权超3万条,在线教育音视频、盗版教材书本与软件超2万条。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其中提出,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也提出,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近来一系列政策措施已陆续落地。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近日发布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涵盖电子商务平台中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地方层面,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提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展会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保定市近日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上海市此前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也提出,将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对大型网站的著作权监管。


  冀玮指出,下一步还将顺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积极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的执法效能。建立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将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方案等落到实处,做到发现线索、追踪溯源、统筹部署联合行动,对侵权假冒形成打击的合力。(记者 汪子旭)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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