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对我国有机涂层板“双反”调查下月终裁


时间:2013-01-23





  本报讯 1月1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本月底欧盟委员会将就原产于中国的有机涂层钢板的“双反”调查提交欧盟成员国讨论,并将于2月中旬进行终裁投票。这是近年来欧盟对中国钢铁行业发起的金额最大的贸易救济调查,也是欧盟针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的第一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针对欧委会认定中国政府向本国钢铁企业提供非法补贴一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长富对《中国冶金报》记者说,中国政府对于钢铁业的出口政策不是出口导向型,而是主要满足本国需求。“中国的钢材品种在欧洲市场并不是价格最低的,中国钢铁业承担较重的税收,且同样普遍面临亏损,中国政府完全没有对钢铁企业提供补贴,欧委会的指认缺乏根据并有失公允。”
  据介绍,2011年1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有机涂层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2月22日,欧委会又决定对这一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2年12月19日,欧委会散发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文件,合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终裁披露需经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方能生效。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人士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此次“双反”调查涉案企业广、涉案产品难以界定,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殊因素,增加了组织应诉的难度。为此,钢协先后多次组织主要涉案企业召开应诉协商会,研究案件的应对方案;协助商务部填写反补贴调查问卷;组织涉案企业参加听证会。通过一系列努力,欧盟确定涂漆热轧中厚板(无论是有机涂层还是无机涂层)都不属于涉案产品;以镀锡或镀铬板作为基板的彩涂板也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钢协有关部门建议,涂漆热轧中厚板、镀锡或镀铬板作为基板的彩涂板仍能正常出口,但需根据欧盟市场情况注意出口节奏;建议相关企业多关注东盟、南美等市场;在合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时,为了避免出现双重计算问题,欧盟的方法是两税相加并不超过损害幅度。因此,企业在应诉欧盟“双反”案件时,损害抗辩应引起重视。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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