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力数字经济监管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20





  不久前,欧盟有关方面和微软、IBM等科技巨头共同签署了《人工智能伦理罗马宣言》,讨论如何规范人工智能的社会影响。这是欧盟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监管新标准的最新举措,将对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引人关注。


  《人工智能伦理罗马宣言》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应尊重个人隐私,以可靠而无偏见的方式工作,考虑所有人的需求,并以透明方式运作。这些表述显示欧盟担忧人工智能的负面影响,认为人工智能系统尚处于研究阶段,其做出的决定往往难以预测。几乎同一时间,美国白宫发布的《美国人工智能计划:首个年度报告》,则更关注人工智能的发展。该报告强调投资人工智能研发,共享人工智能资源,清除人工智能创新障碍,培养人工智能研发人才,改善人工智能创新的国际环境,以及使用可信的人工智能等。


  显然,与美国不同,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领域,欧盟采取的是先规范后发展的路径。虽然欧洲数字企业占全球数字企业总市值不到4%,但在规范监管数字经济的发展方面,欧盟却引领全球。欧盟颁布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几乎成为全球通行标准,目前已有约120个国家受其影响,通过了类似法规保护隐私。


  欧盟之所以能主导规则制订,主要凭借的是欧盟作为人工智能与数字服务重要消费方的地位。欧盟拥有约5亿消费者,人工智能企业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遵守欧盟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制订的诸多限制性规则。这种凭借市场力量单方面规范全球市场的能力,被一些学者称为“布鲁塞尔效应”。欧洲市场的重要性,意味着大型科技公司很难避开欧盟监管。对欧盟而言,制订较为严厉的监管规则虽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成员国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但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


  欧盟进一步把数字经济的发力点落在推出新监管标准上。今年以来,欧盟已发布《人工智能白皮书》和促进数据使用的《欧洲数据战略》,还将提出一份《数字服务法》草案。业界认为,占据行业主导地位的数字企业,特别是美国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监管。


  人工智能作为技术是中性的,对社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例如,有人担忧人工智能技术是否普惠,也有人认为数字经济会带来“多样性红利”。因此,执两用中,兴利除弊,合理把握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与规范的度,是理智的选择。(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研究室主任 姜奇平)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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