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工信部网站获悉,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商请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函》,要求有关地方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全文如下:
关于商请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函
工信厅联原函〔2015〕103号
有关省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的要求,2014年12月4日至19日,工业和信息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赴安徽、江苏、湖南、广西、广东、江西、四川7省区,对各地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相关省区的企业存在涉嫌收购、买卖和打着综合回收利用之名生产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无计划、超计划生产等违法违规线索。这些企业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刑法》及《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品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请你省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的要求,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予以惩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查处结果函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有关部门。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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