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将全面启用


时间:2014-09-11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广东省试点签发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以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

  据介绍,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

来源:中国经济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