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中国银监会授权上海银监局发布《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初步形成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同时,上海银监局将设立自贸区银行业务监管处。
《通知》包括一个正文和三个制度附件。正文指出,在试验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存贷比考核指标。此外,对于按有关规定以自求平衡为原则的账户,建立相对独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并从资金来源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个附件分别为三项针对试验区银行业的基础性监管制度,包括:《关于简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试行》、《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风险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测报表制度试行》。
三项制度覆盖了银行业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涉及机构、高管、业务等重要领域,构成了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
同时,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银监会13日已正式批准上海银监局设立自贸区银行业务监管处。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介绍,未来该部门将以某种形式入驻自贸区。
据上海银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该监管处主要负责承担整个自贸区的银行业务监管。这个部门是上海银监局的一个处室,与其他机构的监管处室一样,共同成为上海银监局的组成部分。该部门还要与相关的机构监管处有分工和合作,以避免形成监管真空。
此外,自贸区成立后许多金融机构进驻踊跃。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透露,经人民银行批准,上海首家试点的民营银行将在上海自贸区挂牌运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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