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印度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


时间:2014-04-30





  商务部4月29日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为此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保证金,保证金比率分为37.6%、56.9%两种。



  A股市场上,有关苯二酚的概念股包括:浙江龙盛、华昌化工等。此次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有望使得上述公司受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