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8月22日发布2013年第5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的这次调查是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被调查产品归在29072210、29072290和29072990税号下。该税则号项下特丁基对苯二酚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调查自2013年8月22日起开始,将在2014年8月22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5年2月22日。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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