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法检费免征到年底


作者:李子晨    时间:2013-08-21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就直属检验检疫局坚决执行免收政策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

  《通知》明确了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的范围,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质检总局要求全国检验检疫机构,禁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违规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在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期间,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向检验检疫相对人公示和宣传免收政策,制定更加便捷的办事流程,确保免收政策落实到位。(李子晨)

来源:国际商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