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暂停包商银行债券代理结算资格 为期两年


时间:2013-08-14





  央行今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暂停包商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2年。

  记者采访到的多位市场人士对此事感到意外,“应该出现了一些违规,不过只是暂停结算代理业务,该行自营结算应该未受影响。”包商银行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称,“该行已经知悉此事,但暂时不方便作出表态。”

  这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暂停包商银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通知》银发[2013]186号印发于8月7日。通知指出,自通知之日起,包商银行不得发生新的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存量业务自然逐笔退出。

  通知称,包商银行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联系,办理完成相关债券账户的处理事宜,同时将办理情况及时上报央行。

  通知指出,包商银行要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及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保证债券交易结算等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

  央行表示,在暂停期满后,央行将根据对包商银行的现场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需要指出的是,至记者发稿时止,这份通知已经从中国货币网首页消失,相关链接亦已经失效。

来源:一财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