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有关“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向人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的要求,得到民间环保组织的积极评价和呼应。
今天28日下午,包括阿拉善SEE公益机构、自然之友、自然大学、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23家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发出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倡议,呼吁对企业监管信息和排放数据进行系统、及时和完整的公布,推动大规模污染减排,扭转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
将污染源置于公众监督下
倡议书称,2013年1月,中国在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80个城市空气质量信息的及时发布,让公众有机会了解污染状况,及时进行自我防护。
倡议书同时指出,扭转灰霾频发的局面,不能停留在被动应对,必须全力监督减排。而要保证有效监督,就必须从PM2.5信息的公开,延伸到污染源信息的公开。
2011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了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对数亿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倡议书说,相对城市居民最易察觉的空气污染,困扰更广大地区的水污染、垃圾污染,以及更具隐蔽性的土壤、地下水和近海污染,则可能给民众带来更长期的损害。
“扭转这样的被动局面,需要实现污染物大规模减排。”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而要减排,首先要识别污染的源头,并借鉴欧美工业化国家的成功经验,将污染源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据了解,目前我国污染源信息的披露还十分有限,零散、滞后、不完整、不易获取。今天发布的“2012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下称“评价报告”结果显示,尽管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的平均分连续第三次增长,但年度增幅却呈明显的逐年下降趋势,显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正遭遇瓶颈。
“进展放缓的一个原因,在于一批城市不进反退。2012年度的评价中,出现退步的城市所占的比例是3年来最高的,达到了35%。”马军说,一直引领环境信息公开的东部地区,在此次评价中乏善可陈;而多数城市日常监管、企业排放和环评文件等关键信息的公开无实质进展。
评价结果显示,退步最大的10个城市分别是芜湖、佛山、汕头、保定、台州、常州、鞍山、潍坊、银川和大连。在113城市中,环境信息公开排名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宁波、东莞、青岛、深圳、扬州、北京、广州、杭州、重庆和温州。
我国环境保护受制于三大难,即环境执法难,环境诉讼难,社会监督难。在环境执法难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依然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GDP增长;在环境诉讼难背后,是司法体制有待完善;在社会监督难背后,是治理机制尚待健全。
上述环保组织认为,通过落实污染源监管信息的全面公开,能够将环境执法的权力放到阳光下运行,突破对污染企业的地方保护,遏制寻租和数据造假行为;能够为环境诉讼提供数据基础,突破举证难的技术障碍。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协助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将排污企业至于公众监督之下。
信息全面公开从三方入手
据介绍,我国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逾30年,但总体看来,未能如西方同类制度一样,起到有效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的批准和建设的作用。在环评的技术环节,中国与发达国家并本质差别,但在程序上却有着重大的不同。
“最核心的差别,在于缺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马军分析说,排放数据的公开,在主要工业化国家已经成为惯例。美国、加拿大、欧盟、日、韩等国家的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排放的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而在中国,虽有2003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8年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部分企业的排放情况披露作出了要求,但执行相当有限。
“回应公众遏制污染的强烈诉求,必须大幅度扩大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项目主任钱京京说。
在现有的条件下,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是否有可能实现?什么才是有效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报告认为,“PM2.5信息公开的成功经验,可以有很多的启示。”
评价报告认为,PM2.5信息公开在四个方向上取得了突破:系统公开,包含所有监测点位,涵盖全年监测数据;及时公开,实现各主要污染物的每小时报告;完整公开,不仅有指数,也有各个污染物的具体浓度值;用户友好公开,监测点结合电子地图发布,同时用颜色凸显污染程度。
上述环保组织认为,污染源监管涉及的相关信息远远多于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因此污染源监管信息的全面公开,必然涉及到更多的信息类别和数量。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通过互联网实时发布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并提供历史数据查询;系统、及时、完整地发布排污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经确认的投诉举报信息;定期公布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其范围不应少于环评报告中识别的全部特征污染物。
据了解,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一些省市已着手探索。江苏省环保厅自2013年3月1日上线的1831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国控84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在线监督,每日依据在线监测数据,公布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超标记录,列明超标次数;
2012年1月,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增设“污染源在线监测日报”栏目,发布前一日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水和废气基于在线监测得到的日平均值、日报表。用户可以按污染类型废水/废气和城市-区县查询。
上述环保组织指出,污染源监管信息“全面公开”需要在稳步推进的同时有所深化和突破,这不仅需要在观念上树立沟通互动的环境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夯实公开参与的制度基础,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有法可依,并在无法实现时能够获得司法救济。
供图:由于污染信息不公开,公众在遭受污染损害时,并不知道污染源何在。摄影/章轲;重庆某电镀厂散发着浓烈气味的污水直接排放河中。(章轲)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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