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


时间:2015-06-09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国务院召开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总体进展顺利。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关工作。浙江省列入改革试点的7个市89个国有林场中,已有86个林场改革方案获得同级政府审议通过;省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山东省泰安市和临沂市、甘肃省庆阳市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河北省丰宁县和隆化县国有林场改革在建立市县共管体制、明确林场公益性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正在积极向省编办争取林场事业编制和提高行政级别。湖南省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正在积极落实中央6号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部分省区已编制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中央6号文件出台之前,山西、吉林、福建、青海、新疆等省区已经编制完成了全省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根据中央6号文件和国务院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改革实施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安徽、福建、陕西、新疆等省区林业厅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培训会、电视电话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北京、湖南、广东、四川等省委、省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专门调研。黑龙江、重庆、云南等省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为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做好准备。山西、广东、江西、贵州等省委、省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作出明确部署。

  ——中央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对下一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交通运输部于3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促进国有林场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认真贯彻好国有林场区改革要求,做好国有林场区道路现状、规划及道路功能属性等核实摸底工作,按照国有林场区道路属性类别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并统筹安排好建设和养护计划,促进林场区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在征求意见。银监会、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化解国有林场金融债务问题。全国总工会起草了《关于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研究出台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债务化解、财务管理办法、岗位设置管理等各项配套政策。同时,积极筹备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有关改革落实工作。


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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