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的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根据《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方案》,上海自贸区要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
不过此次方案中并未对此更多着墨,而是表示,具体方案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另行报批。
此前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曾表示,上海自贸区的“金改新51条”,预计将有4方面的先行先试,第一是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第二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实现贸易、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并重;第三是继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华瑞银行已经落户自贸区的基础上,力争涌现更多具有业务特色和独特商业模式的民营银行;第四,为上海自贸区五大板块提供分类金融支持。
对于上海自贸区而言,《方案》也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开放。
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自贸试验区已试点的对外开放措施适用于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要求,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而在推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对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同时试点建立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活动。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此次《方案》再次提出“研究完善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政策”。并表示,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
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调整完善对外投资所得抵免方式;研究完善适用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
与2013年的《总体方案》相比,多了“调整完善对外投资所得抵免方式”一条。并继续保留了“研究完善适用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内容。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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