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企业出口应避免“无序竞争损失”


时间:2014-08-19





  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我国焦炭出口大幅增长。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崔丕江8月8日表示,今年后几个月,各出口企业应避免因无序竞争而低价出口造成产品价值的无谓损失。

  今年上半年,我国焦炭出口量累计393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0%,尤其是5月份的出口量达到100万吨,创2008年以来的单月出口量新高。在当天召开的2014年上半年焦化行业经济运行信息发布会上,崔丕江在分析我国焦炭出口大幅增长的原因时认为,上半年,世界生铁产量同比增长1.7%,为我国焦炭出口拓展了空间。

  1月~6月份,从我国进口焦炭排名前3位的国家为印度、日本和巴西。从出口地区看,按照收发货单位口径统计,上半年山西省出口焦炭最多,累计出口359.5万吨,增长2倍,占全国出口量的91.47%。崔丕江表示:“由于我国焦炭出口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出口产品资金的回笼有保障,若保持上半年焦炭出口水平,预计全年焦炭出口量在800万吨左右。”

  同时,我国进口纯苯33.12万吨,同比下降13.9%;进口针状焦合计2.72万吨,同比下降32.14%;出口硫酸铵197.35万吨,同比增长43.2%;出口煤焦油25.03万吨,同比增长335.9%,出口煤沥青25.16万吨,同比下降16.52%。

  崔丕江认为,从焦化产品出口的情况看,仍具有一定的开拓空间。但需要关注的是,上半年,我国焦炭出口平均价格为221美元/吨,同比下跌13.67%。今年后几个月,一方面,各进出口企业应避免因无序竞争而低价出口造成产品价值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全行业应及时把握国内外市场供需及价格信息变化,避免造成进口产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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