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高新区成主要载体


作者:左永刚    时间:2011-03-10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是为了整合试点地区金融资源,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系统地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日前,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并深刻把握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创新体制机制,突破瓶颈障碍,选择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市)、创新型试点城市等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地区先行先试。


  多部门联手推动试点


  据悉,此次多部门联合推出《方案》,旨在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提供实践基础,为地方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营造政策空间,以试点带动示范,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模式,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方案》提出,针对科技支撑引领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试点地区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具有基础和优势的试点内容,突出特色,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在试点工作中,《方案》提出要着力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保险服务;五是建设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六是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七是组织开展多种科技金融专项活动。


  据了解,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起草工作早在2009年年底就开始酝酿。2009年年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上报国务院,建议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010年4月,科技部邀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召开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探讨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并且提出加强部门沟通,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形成合力,抓好试点,突破一些不利于创新的政策性和制度性障碍,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


  此后,2010年5月,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组织了3个调研组分赴江苏、湖北、陕西等省组织开展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金融支持机制重大问题研究”专题调研活动,涉及开展科技金融合作创新试点等内容。


  根据刚刚发布的《方案》,科技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建立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决定试点的重大事项,统筹规划科技与金融资源,督促检查试点进展,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共同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实践。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