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面临转型


时间:2010-10-29





  “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在犹豫中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整体的拉动作用是在38%以上,对税收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约为20%,加上房地产营业税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增收额所占比重超过35%,部分城市超过50%。在全国人民居住水平的改善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房地产开发的住房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住房面积,解决了2亿多家庭的住房问题。


  暴涨暴跌只是短期现象


  房地产业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宏观调控、经济刺激计划等因素影响,每年的数据来看,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面积、房地产价格波动非常大。然而当我们把“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会发现它有着稳定的规律:


  几乎每个城市房地产投资保持略低于GDP等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的比重约为10%,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比重约为30%。房地产价格基本略高于CPI增长速度。这和大多数国家的数据基本相同。房地产业短期暴涨暴跌的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显得微不足道。现实中,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巨大和房地产保值增值的特性,一如教科书中所说,同时存在。


  “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治理: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出现与“十五”期间同样的问题,即中央相关部委反复诊断出的“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混乱”。这些市场机制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也影响了专家学者的判断和政府部门的决策。


  从2004年开始,不少声音开始质疑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性和持续性。根据“数灯泡”可以得出“炒作和投机是主要需求”;根据以往经验可以得出“马上会进入房地产冬天”;根据数学模型和国际经验可以算出“房价即将崩盘,起码下跌50%,部分城市房价会下降90%”;根据中国传统哲学可以推论“房地产市场已经脱离供求规律”。


  直至2008年初,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出了一份《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的报告,指出国内不断增大的流动性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建议政府大幅度调整房地产发展政策,放弃房地产支柱地位,彻底改变房地产依赖型的经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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