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策:第三套房贷政策仍应严格执行


时间:2010-09-16





我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自4月份实施以来,虽然各地的房价尚未出现明显的松动,但房屋成交量却出现普遍的下滑,这让近年来过多依靠土地财政的一些地方政府难以接受。再加上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国际经济尤其是欧洲经济危机未除,给恢复向上运行中的我国经济带来的一些不确定性,更是让放松房地产调控、尤其是三套房贷的呼声不断抬头。对于这种片面的声音,我国政府作出了要继续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三套房贷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对于市场的未来走势及民心的稳定,无疑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市场声音:三套房贷政策不宜“一刀切”


我国房产调控政策自今年4月实行以来,各地的三套房贷政策都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如今三套房贷政策在一些地方有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与放松。产生这样的变化,其实是当前市场需求的一种反映。这种需求认为:在我国幅源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的基本国情面前,“一刀切”的政策很难做到皆大欢喜,在坚持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正确的做法则是求大同,存小异,根据本地情况,适当调整,相机抉择。


三套房贷政策之所以在各地出现调整的情况,原因在于此次房地产调控,虽明确提出“要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以及“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但是,对于哪些地区属于“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并未明确。就全国而言,符合这三种情况的地区,主要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少部分城市,大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健康发展的阶段。因此,如果把针对少部分城市的应对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则会出现“个别人发烧,全体人吃药”的不合理现象。


正因如此,在此次调控过程中,我国各省(区、市)制定的落实国务院调控政策的细则也各有不同。其中,北京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最为严厉,直接明确“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随后海南、深圳也跟进了这一规定。但是,在广州市随后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中,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的字眼则未直接出现;在重庆版的调控细则中,也仅明确对第三套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应大幅提高。上海则至今并未出台正式的房地产调控的具体细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出现这种政策执行上的细微差别,本属正常。因为在我国实施停止发放三套房贷政策之时,便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是否发放。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在给以赢利为目的银行企业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给了更多确实有购买三套房需求、并非以投资为目的的消费者以希望。比如,对于名下拥有两套小户型商品房的人士来说,一套房父母住,一套夫妻自住,但如果因为生孩子,想把自住房卖掉换一套大一些的商品房,这明显属于合理的需求。但是在严格的三套房贷政策下,显然不可能贷到款。如果三套房贷适当放松,即使有很高的首付和利率要求,贷款人也会根据自身贷款需求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给他们以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


因此,对于此番一些城市三套房贷悄然放松的变化,并非是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松动,而是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而采取的对该政策的补充与完善。这种求同存异,不求“一刀切”的情况,显然充分适应了市场中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更加符合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在这些人看来,只要这些城市在放开口子之后,加大对三套房贷的审查力度,杜绝一些投机者浑水摸鱼情况的发生,就一定会让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得到满意的同时,而不会对我国调控政策产生不利影响,并取得一举两得、利国利民的双赢结局。


然而,事情往往不会象人们想象的那样理想。笔者担忧,这种状况一旦蔓延到全国,是否会让刚刚初显成效的新政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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