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起草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将提交至相关部委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划型将有一套新标准。
按照上述《意见》,2003 年起施行至今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涵盖的行业范围将扩大,金融业、房地产业、电信业等行业将新列入划分标准;同时,中小企业的三大划分指标(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有望变为两个,资产总额这一指标不再作为划分依据。另外一个变化,是从小企业中细分出微型企业。
不过,据了解,个体工商户是否算作微型企业,在《意见》中还尚无定论。一名参与修改讨论的人士表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调整后,当下部分享受“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一些企业将可能被划出扶持范畴之外。
划型依据将简化
2003 年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并没有列出金融业、房地产业、电信业等服务型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由于缺乏评判依据,身处这些行业的企业往往不清楚自己到底属哪一类企业。此前,湖南等地已经先行先试,重新设定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湖南省出台的《湖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增加了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服务业类别。
在划分依据上,现行的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依据。以工业类企业为例,目前施行的大型企业标准是:从业人员在2000 人及以上,年销售额在3 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在4 亿元及以上。此标准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据上述参与修改讨论的人士透露,这三个指标过于复杂,在确定企业性质的实际过程中,经常出现同一企业被划入不同类型的情况。而根据《意见》,资产总额这一指标不再被作为划分依据。湖南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副处长张雍雍表示,划分指标简单化有利于统计区分企业。江苏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梅强则表示,新标准的确立亦有利于进行国际比较。对于以就业人数20 为上限新划定微型企业的标准,梅强说:“ 划分出微型企业,是为了更好地支持需要扶持的目标。”
影响百亿元扶持资金分配
在工信部近日召开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座谈会上,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提出,下一步将尽快与统计局就新标准进行沟通,并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研究确定正式意见。据了解,自去年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已对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目前,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000 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其中300 人以下的小企业占95.8%。中小企业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一位统计专家表示,以上数字只是按照现行的标准来统计的,一旦新的中小企业划标准分出台,过去很多统计数字需要重新调整。“ 新的标准公布后,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需要满足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一名官员表示。根据安排,今年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06 亿元。据上述工信部官员透露,目前,第一批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尚未下发,现在暂时仍用过去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说:“新标准出台后,不少中型企业将被划入大型企业,从而可能申请不到专项资金,但更多更小的企业会从新标准中受益。”“今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可以有更强的针对性,比如可以按就业人数标准,也可以按技术标准,不必拘泥于企业划型标准。”陈乃醒建言。(肖明)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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