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76.57%。这是我国首次发布有关小微企业的权威统计数据。
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
报告显示,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低,仅占53.94%,国有集体企业中小微企业占61.39%,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高,占80.72%。若将个体工商户视作私有微型企业,则小微企业中的97%以上都是私营的。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微企业是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等。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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