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7017万减少到5575万,减少1442万人比上年多减21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上年的7.2%下降到5.7%。年度减贫1000万人以上的任务超额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圆满收官。
国务院扶贫办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认为,2015年减贫速度明显高于上年,出现了可喜变化,原因有三: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合力攻坚的新局面。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中西部22个省区市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扶贫力度前所未有。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新局面。各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仅“扶贫日”就募集了超过100亿元的资金,同比翻了一番,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人口脱贫。
二是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精准度。2015年各级财政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省级投入335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资金整合力度加大,挤占挪用现象明显减少。各级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三是探索了扶贫到户到人有效途径,直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如: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带动6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3000元。开展电商扶贫试点,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先行试点的甘肃陇南市64万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430元。(黄俊毅)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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