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项创新制度8月起全国复制推广


时间:2014-07-01





  记者日前从上海海关获悉,截至今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试点已经扩围到整个自贸试验区内。而这些创新的监管制度,将从今年8月份开始,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据上海海关方面介绍,海关总署日前在苏州举行了集中学习会,由上海海关讲解14项创新制度的概念和工作原理、实施前后效果对比以及需要具备的条件等,并就有关问题与各地海关代表互动。各地海关将根据复制推广所具备的条件和可能性,结合国家有关区域政策,研究实际需求。

  作为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出台政策较多、支持力度较大的部门之一,上海海关在今年4月22日发布了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分两个批次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广,时间节点分别为5月1日前及6月30日前。主要内容包括“先进区、后报关”、“自行运输”等10条在内的通关便利措施,以及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等在内的4条功能拓展措施。

  海关总署方面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成效符合预期。制度创新红利初显,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今年1-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共办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1109起,货值2.6亿美元;办理“自行运输”业务57起,货值1004万美元。区内企业反映,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

  市场活力也得到明显释放。1-4月,自贸试验区海关新注册企业数同比增加11.6倍,达2698家,呈快速增长、多元发展态势,自贸试验区海关已注册企业总数达8357家。贸易规模稳步增长,今年1-4月试验区海关进出口值40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此外,区域功能不断拓展,推动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维修、融资租赁、文化贸易等10个领域约350家企业功能拓展,涉及进出口货值超百亿美元。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表示,建设自贸试验区重点是通过改革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是一项全局性的改革举措,是国家战略。他说,衡量一项创新制度是否成功,既要看点上的情况,更要看面上的结果,只有复制推广后形成的总体成功,才可称之为真正的成功,“现在苗圃里的良种要开始往外栽了,期待有好收成”。


来源:浦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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