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将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至省级主管部门,旨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环境。
这项审批权所涉及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包括: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以及食糖、棉花、羊毛和毛条。审批权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商务主管部门。企业相关的延期申请不再报送商务部,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商务部通知称,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来源:北京商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