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拟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以贴牌等方式生产


作者:侯艳 刘乐 沈静    时间:2014-06-24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今天23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专门增加规定,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管理。

  草案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草案还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侯艳 刘乐 沈静)


来源:中国广播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