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实施细则


时间:2014-04-28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4月25日起施行。

  按照细则,单个合格投资者最多可委托3家受托证券公司办理深交所证券交易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单个证券账户只能通过1家受托证券公司的1个QFII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4月25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