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驰名商标”标示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和广告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而于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惠山工商部门对所在辖区商家进行主动上门宣传,引导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惠山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同时,从经营者主体资质、经营范围、商品质量、产品包装等方面入手,加大排查力度,严查无证无照、超范围销售以及违规标注“驰名”、“著名”商标等违法经营行为。惠山工商明确要求辖区商家尽快对所售印有“驰名商标”包装和广告的商品采取下架或封存处理,协助商家做好与生产和经营者的沟通,对下架商品做好返厂包装处理。同时,要求清除印有“驰名商标”的宣传海报和店面装饰。沐同孙仁杰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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