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将会很快提到议事日程


作者:李春    时间:2013-10-31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天涛做客新华网高端“财”访,权威解读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热点话题。

  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出“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场所登记由地方政府规定”等多项措施,引起各方强烈反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然完成,配套政策、细则何时推出,与《公司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可能存在的冲突如何解决,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访谈中,刘玉亭表示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于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已经做出了明确要求。首先就要求抓紧依照法定程序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刘玉亭强调,从法律来讲《公司法》需要相应修改,从行政法规来说《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要进行修改。

  施天涛坦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五大改革出台后,首先得修改《公司法》,因为《公司法》是基本法,有了基本法之后相配套的登记条例才能做出相应地修改,比如,现在公司法还是采取法定资本制,有最低资本门槛的。像一人公司最低限额10万,股份公司是500万,公司法是有效的,现在还在执行公司法。我想很快全国人大都会把修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

  施天涛表示,从学界来说,今年以来都在呼吁修改《公司法》。《公司法》上次大的修改是在2005年。这次国务院推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五大改革内容,意味着全国人大将会很快就把修订《公司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另外,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和现行的公司法的制度是配套的。现在改革措施一出来,这些规定肯定都是相应要做一些修改的,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应地都要做出修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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