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10月起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时间:2013-10-0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将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通知表示,此政策是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经济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