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覆盖范围最大的政府债务审计工作,从8月1日开始正式展开。在获得了国务院的授权之后,国家审计署已经将地方政府债务的非预算管理作为本次政府债务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前,国家审计署在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等地,对参与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在特别强调“地方债务非预算管理”这一重点之外,还要求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债务风险变化、债务管理取得的成效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出了“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性要求。目前,审计署18个特派办已经全部就位。
从2009年开始,国务院要求各地方政府逐步建立“编制债务预算或收支计划”制度,以期对政府债务的增长规模予以控制,并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降低政府债务的偿还风险,但这项要求并未得到严格贯彻,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此前重点审计的36个样本城市地方债务总额两年之间净增约4400亿元,而在这36个城市中,19个尚未对债务进行预算管理。
“2011年审计只涉及了省、市、县三级,本次审计将中央和乡级政府性债务都纳入了审计范围,可见本次摸底数据的全局性,也暗示了中央在未来经济决策中已经将地方债和部门债问题作为考虑的重点。”一位接近审计署高层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重点4+1
据了解,本次审计涉及重点有4项,一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的成效;二是各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变化情况;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变化情况;四是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的全国性地方债审计是从当年3月1日开始,6月底向国务院提交的审计报告。而本次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部门从8月1日起全部进点审计,10月中旬前向国务院提交审计报告。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年来,审计署格外重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加强审计工作的效率,每年七八月份审计署的工作人员包括各个派出机构几乎会全员参加一次例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就是计算机和一些最新软件的应用,一方面提高审计效率,另一方面有关数据挖掘的新软件能够发现很多人工很难发现的问题或趋势,并为人工审计提供参考。”
而本次审计以来,审计署已经下发了一系列软件,一方面对数据填报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程序化和自动化检验,另一方面也有意试探数据挖掘对于隐蔽问题的发现,比如一些变相融资中所存在的隐性风险。
除此之外,据参与本次审计的工作人员透露,“有关地方政府在地方债务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是本次审计的重点之一,因为这关系到未来地方债的控制能力。”
事实上,基于地方债务隐藏的巨大风险,中央政府曾一再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的预算管理,比如,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政府性债务还贷准备金制度,以及建立相关的风险预期及控制机制。
即便如此,在最新一次摸底审计中,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仍有8个尚未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13个尚未建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举借审批制度,19个尚未编制债务预算或债务收支计划,24个尚未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余额骤增
2011年,国家审计署曾经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统一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过一次全面审计。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为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变化情况,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审计署又再次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以下统称省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以下统称省会城市本级,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从两次审计的结果来看,地方债债务余额有增加趋势,同时偿债风险进一步暴露。
按照2011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在最新一次的对36个地方本级政府性债务的摸底审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依然占接近一半的比例。
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437.10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079.02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0959.69亿元。
虽然对比2011年审计的情况来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所下降,但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及有救助责任的相关债务有上升趋势。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