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国标8月1日实施


时间:2013-07-31





  8月1日起,《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 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要求啤酒包装上须标示原麦汁浓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用于代替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

  新标准的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取消了铅的限量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指标。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其中,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P”为单位。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表示;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它警示语,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来源:华夏酒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