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时间:2013-05-07





  5月1日起,《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日前,中国旧货业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场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通知强调,各市场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产品档案资料;继续执行在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显著位置张贴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识;认真落实旧电器电子产品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的规定;稳步推进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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