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3]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和利用,我们对原《价格监督检查案卷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4月10日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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