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个人信息罪标准已起草


时间:2013-01-21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针对现行刑法对侵害个人信息入罪标准不明确、影响打击效果这一问题,公安部已起草相关认定标准,并将标准发与最高人民法院,期待共同发布。

  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尤连进介绍说,多年以来,湖北警方打击了很多侵害个人信息违法活动,但判刑的仅两三起案例。因为刑法规定非法获取和售卖个人信息罪,要求情节严重才能定罪,又未界定何为“情节严重”,导致公检法认识不一。目前判刑的两三起案例都是不法分子借助所购买的个人信息诈骗得逞的。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张波说,刑法确立非法获取和售卖个人信息罪后,武汉侵害个人信息的调查公司数量明显萎缩,一部分转行,一部分转入地下。

  张波希望出台相关法律文件,统一标准,规定获取、买卖多少信息,或者牟利多少就可刑事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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