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


时间:2013-01-11





住建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住建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加快水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要求,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于今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加强项目技术论证,加快工程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市县供水主管部门根据供水经营模式及时调整监管方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供水企业的水质状况、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实施水质自检,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特别要加强消毒环节管理,合理选择消毒方式,严格控制消毒副产物的产生。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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