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新增条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此前在相关专项政策项下已恢复征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天然气管道输送设备等;二是近年来国内已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技术性能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以及国内将在短期内形成相当制造能力的设备,包括机场专用地面设备、包装机械、船用设备、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等。
此次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主要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涉及数控机床、冲压设备、电子仪表、印刷机械、环保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冶金机械、发电设备等行业。同时,对部分国内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降低了技术规格门槛,包括核电专用设备、乘用车模具、医药生产设备等。此次还对一些设备条目的名称和税号进行了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税则转版的需要,便于行政部门、报关企业和纳税义务人操作使用。
来源:滨海时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