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正式发布


时间:2012-12-05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今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正式对外发布。这是自今年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以来,协会发布的又一项自律规则,也是协会在信息技术方面落实创新发展精神的有力举措。标志着协会为再造证券公司基础功能方面放开了更大的空间。

  由于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与投资者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长期以来证监会和协会非常重视证券营业部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为此,2009年9月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协会发布了《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制订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指引》发布三年来,在保障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证券市场、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证券营业部所处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是投资者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已从以现场交易为主转向了非现场交易为主,传统型证券营业部的现场交易功能逐渐弱化;二是移动互联网、虚拟机、通信技术等各类新技术的发展,为证券营业部提供了更多的技术选择,促进了非现场证券营业部的发展;三是证券营业部已经从传统的提供开销户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场所,逐渐转变为提供业务办理、客户服务、产品营销、投资咨询等多种服务的场所;四是随着证券营业部功能的转变及现场客户数量的大幅减少,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压力已经大大缓解。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业务环境、技术环境等大背景下,原《指引》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

  为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有效推动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合理布局和功能转变,配合证券公司产品、业务、机制创新,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公司提供有效的差异化服务环境,协会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原则,在准确把握创新发展与合规、风控的关系的基础上,组织全行业力量对证券营业部技术指引进行了重大修改。新《指引》根据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功能定位和信息系统建设模式,采取分类管理,从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指引》将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分为三种类型:把在营业场所内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A型;把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但依托公司总部或其他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B型;把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且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C型。针对采用不同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对于A型证券营业部,新《指引》合理降低了有关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要求,继续指导此类型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对于B型、C型证券营业部,新《指引》仅提出最低标准和原则性要求。除此之外,另外两项重要修改内容,一是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二是强化法人治理的原则,从原来直接对证券营业部提要求,转变为从规范证券公司行为的角度,全面强化了证券公司的管理职责。

  新《指引》颁布实施后,将对整个证券行业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产生积极影响。首先,证券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与技术要求自主选择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达到公司资源最优配置的目标;其次,与原《指引》相比,新《指引》大大降低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建设成本,有利于证券公司快速部署新的营业网点,实现证券营业部功能转型;第三,新《指引》吸收了行业实践经验,更符合证券营业部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证券营业部服务客户的模式;最后,《指引》的发布将作为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为协会规范和检查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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