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再出发”的前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出台步伐备受关注
被称作“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已逾一年半。作为征地制度改革“姊妹篇”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被推上前台,成为备受期待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破题”关键。
近期,有关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话题,已频繁在专家和决策层之间互动。从官方的诸多意见反馈中不难确认,《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步伐正在加快。
有迹象表明,在这部即将出台的征地制度改革法规中,“缩小征地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等保障农民土地经营权益的条款将再度被强化。同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时间表依旧敏感,法规中的相关表态或仍偏于谨慎。
通过推进城镇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的战略日渐清晰。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核心动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再次迎来历史机遇,改革将聚焦离城市化浪潮越来越近的广大乡村。
目前中国城市化率的官方统计已超过50%,大面积从农村征收土地的阶段已经过去。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城市的规模已经扩大了3?5倍,中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34平方米,远超发达国家水平人均约80平方米。理应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化解由此带来的冲突与矛盾。
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征地制度,成为中国社会经济进一步改革需要跨越的门槛。一方面,今后的城市建设用地必将更为节约和集约,非公益性用地迟早要走市场化道路;另一方面,在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广大农村仍存在大量可以盘活的建设用地,据专家估计约有16万?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城市建设区的3倍以上。土地是需要加强管理的,否则将是一个无序之局。同时,需要高度重视的是,任何制度的演进,都不该成为强势部门和利益部门夺取农民利益的工具。
如何在遵循城乡一体化规划、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增值收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城镇化的积极性,无疑将关系到未来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速度与效率。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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