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等节能减排目标。
《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
为此,这份长达2万多字的规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合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发展规模,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
《规划》明确,“对违规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规划》还要求把能源消费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能评和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排污量等量或减量置换。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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